实验中心实验室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
购买入出库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实验室教学所需的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的科学管理,避免积压浪费,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参照南工发[2011]20号文件(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方面见如下:
1、制度: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的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
2、计划:每年12月实验室管理人员填报申请第二年计划教学设备维修费预算表(实验耗材类)和教学设备维修费预算表(维护维修类),由实验中心主任汇总,院(系)领导审核,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3、采购:审批后的实验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采购计划是采购工作的依据。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的采购,实验室管理人员首先按计划提出一份购买清单(要求分轻、重、缓、急),报实验中心主任和院(系)领导审核,挑选二家以上的相应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进行对比,然后由三人共同负责采购{实验室所需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的管理人员(负责质量把关),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固定,负责价格把关),实验中心主任(负责监督)},完善手续。
4、验收:采购的实验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统一放在相应的仓库,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工作,并由仓库管理人员(兼职)验收后入库。
5、低值耐用品的管理: 低值耐用品的验收入库参照固定资产验收方式进行。仓库管理人员在对低值耐用品实物验收合格,签字后交由实验中心资产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资产管理员(兼职)必须认真核对物资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价格等信息,登录学校低值耐用品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并提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所需低值耐用品的管理人员方可持购买发票及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打印的验收单,由院(系)领导签字后前往财务报销。
6、材料、易耗品的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在对材料、易耗品的实物数量验收合格,在发票上签字后把发票交给所需材料、易耗品的的管理人员,并把材料、易耗品的清单复印一封存档,并进行材料、易耗品购进账目登计。
7、领用: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实验教师领用材料、易耗品、低值耐用品的,要办理领用手续,在领用记录帐薄上签字。仓库管理人员对帐薄每年年底全面清查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8、报废:低值耐用品因使用年限或耐用年限已到,不能继续使用时,由院(系)资产管理员提出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核实,院(系)领导批准签字后,向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申请报废。
9、赔偿:凡低值耐用品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损坏、丢失者,按照《南昌工程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规定执行。